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2018年大安区多措并举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,助力大安区“气质”提升。
一是着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。通过建立四级分片包干责任体系、督促各乡镇与辖区7万余户农户签订农作物秸秆禁烧承诺书、开展“5+2”“白+黑”模式秸秆禁烧联合巡查、建立“地面+天空”、“人防+技防”立体巡查体系等多种举措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。对露天焚烧行为人处罚金共计32250元(对其中14户农户处罚金500元,3户处1000元,5户处2000元)。大安秸杆禁烧工作走在全市前列,内江市全市环保系统到大安区进行考察,并作了交流学习。
二是开展重型柴油车监督抽测行动。印发《关于开展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》,自2018年3月起,每月开展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检查,重点对重型柴油车辆是否安装排气净化装置,车用尿素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。截止目前,共计检查重型柴油车152辆次,暂未发现重型柴油车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。
三是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。印发《大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8年修订)》,成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,协调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。今年以来,共启动8次预警,其中黄色预警7次、橙色预警1次,有效削减污染峰值,保障了空气质量。
四是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。与威远县、隆昌市和相邻区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,与贡井、自流井、沿滩、荣县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协议,定期会商、协商处置环境问题,将环境保护共管共治工作引向了深入,联防联控工作得到了省市高度肯定。
2018年,大安区PM2.5年均浓度57.8微克/立方米,较2017年同比下降10.41%,PM10年均浓度79.2微克/立方米,较2017年同比下降16.23%,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41天(优70天,良171天),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4天,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。